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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为690元
2006年10月20日
     在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东莞市社保局从9月18日起,将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正式调整为690元,灵活就业人员也将按同一标准执行。

  据介绍,从2006年9月1日起,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90元。根据东莞市镇(街)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社保局于9月18日发出通知,全市镇(街)参保职工(不含镇属A档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作相应调整。

  凡新增加或续保的参保职工,以及变更原已申报年度缴费工资者,缴费基数低于690元的将统一确定为690元,而灵活就业人员也将按同一标准执行。两相比较,现有缴费基数下限将比原下限提高120多元。

  此前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690元的不作调整,继续按原标准缴费及享受待遇。

     相关链接:外地户口不可以办理个人参保

     “我是外地户口,可不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是怎么办理的?”近日,不少读者致电记者,询问个人参加社会保险事宜。对此,市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本市户口才可以个人参保,外地户口的不能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据介绍,如属于本市户口的可以办理个人参保手续,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当地或常住地的社保分局,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等进行办理。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外地户口的不能办理个人参保手续,外市参保人可以等到在新单位入职后再办理参保手续,同时此前办理的养老保险可以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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