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莞 权 威 资 讯 宝 库
东莞站    北京   广州   上海   深圳  设本站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所在的位置:本地宝首页 > 东莞社保 > 办事指南
特定门诊申报方法
2006年8月5日
参保人患有特定门诊病种范围内疾病,在市内一级(含一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时,先向主诊医师索取由该医师填写的《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疾病诊断证明》,并由科主任核定签名,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领导小组批准并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
(1) 《东莞市特定门诊诊断证明》;
(2) 近期(1-3个月以内)的门诊病历及疾病检查报告复印件;
(3) 肾、骨髓等的移置术后的患者须提供手术治疗及后期门诊病历资料;
(4) 身份证及社会保险卡复印件
经审核批复后领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
市外定点医院就诊的,需持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结果报告、治疗方案等资料到社保部门申请特定门诊。
注:非定点医院不能申请特定门诊
相关信息
东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汇总
哪些单位参保金卡(综合医疗保险)哪些单位参保银卡(住院医疗保险)
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
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工伤医疗挡案
市户口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否享受医疗保险?
工伤医疗程序
 
 
热门信息
东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东莞社保局地理位置与公交指南
社保咨询热线电话
东莞市各社保分局联系地址及电
各分局联系电话及退保时间
职工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关系咨询问题集(2)
社会保险关系咨询问题集(1)
常用咨询问题集锦(3)
常用咨询问题集锦(2)
推荐信息
东莞市各社保分局联系地址及电
东莞社保局地理位置与公交指南
东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各分局联系电话及退保时间
东莞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
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介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退保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注销
社会保险关系在市内转移
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