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东莞市已经将城乡医保改革列入了年内要为市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这次医保改革,打破了城乡二元格局,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的医保体系,不仅提高了全市医保的统筹发展水平,还将有效优化参保人群的年龄构成,增强了医保基金的抗风险和调剂共济能力。
据介绍,这次医改多项措施创全国先河。其中,实施门诊医疗保障是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施行的,同时,也是率先由地方政府财政对农民工进行补贴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此外,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也为全国之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和职工缴费水平、待遇标准的统一,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并争取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中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而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住院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在全国率先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也属全国最高。
目前,东莞市政府已经颁布了《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确立了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有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七月一日起,将正式实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十月一日起要向全体参保人提供门诊基本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