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受理时限 由社保所及科室受理后,经过审核计算,送科长审查,报主管局长审批。普通门诊报销在医院现场及时完成;特定门诊审批在资料完整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过完成;特定门诊市内定点医院就医在医院现场及时办理(特定门诊医院报销工程计划在2001年年底完成);市外特定门诊及住院就医医疗费报销在资料齐备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医疗费5000元以下的在10个工作日内;5000元以上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并随后可在发展行支取有关报销费用。
流程说明: 1、参保患者持以下资料到定点医院办理特定门诊
(1)社会保险卡; (2)有关疾病病历和检查资料。
2、参保患者持以下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特定门诊审批手续
(1)社会保险卡; (2)东莞市特定门诊诊断证明;
(3)疾病病历及检查报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患者持以下资料到定点医院就医及报销
(1)社会保险卡; (2)特定门诊批复意见;
(3)东莞市社会保险门诊专用处方。
三、参保人持以下资料到市内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及报销手续
1、社会保险卡及身份证; 2、疾病诊断证明;
3、出院通知单等医院要求办理出院的资料。
四、参保人持以下资料办理在市外定点医院就医报销手续
1、参保患者持以下资料到市外定点医院就医结算
(1)身份证; (2)社会保险卡; (3)转院证明。
2、参保患者持以下资料到市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1)社会保险卡; (2)医疗收费收据;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医嘱复印件;
(4)特殊检查报告单; (5)出院诊断证明;
(6)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市外急诊和异地安置人员不需此表)。
3、参保患者持以下资料到广发银行支取报销金额
(1)社会保险卡; (2)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