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东莞市外事侨务局
受理窗口: 东莞市外事侨务局办事大厅前台
服务描述: [需要邀请外国人来莞单位将签证通知表寄给或传真给外国人,外国人凭经批准的入境通知函电向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外交机构申请来华签证。]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市属有关单位及企业
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外国人护照复印件或传真件;
3、 外国人入境审批及签证申请表。
送主管部门或镇(区)府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送市外事侨务局。
办理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受理时限 资料完备,市外事侨务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答复,发出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函电。
联系电话: 22830210、22830211、22830212
投诉电话: 22830618
服务网址: http://Http://dgfao.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