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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港澳地区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是指什么?
2013-11-17 07:45【我要纠错】
      1、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4、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提交与赴港澳地区定居理由相应的证明: 
        (1)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回乡证; 
       (2)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香港(澳门)居身份证、通行证或回乡证; 
       (3)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回乡证;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4)投靠港澳子女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回乡证; 
       (5)继承产业的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上述所指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证明外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的永久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6、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由申请人居住地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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