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保险关系市外转入 |
申请材料 | 1、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打印的《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干部调动的需要提供人事批复或批文。 |
办事程序 | 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并参保后,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到我市社保部门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手续。 |
办理时限 | 受理转移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延长10个工作日。 |
需要打印表格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业务类别 | 养老保险关系市外转入 |
温馨提示 | 原在广东省外参保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暂不办理保险关系转入,在我市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待参保人再次跨省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将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
2024东莞公租房申请方式(附流程)
2024-04-18 16:30 来源:i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