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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变更 办理手续
2014-07-14 14:29【我要纠错】

【导语】:本文提供了东莞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变更办理流程等内容,单位经办人发生变更:单位或职工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或开户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单位经办人变更

  (一)办理条件:

  《缴存办法》第八条规定:“缴存单位名称、地址等登记信息,以及职工姓名、身份证等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或开户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四)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办理方式:

  银行柜台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备注:

  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八)相关表格下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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