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东莞公积金缴存 > 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办理手续
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办理手续
2014-07-14 15:34【我要纠错】

【导语】:每个单位原则只能设立一个单位账户,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本文提供了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业务办理流程等内容。

  账户合并

  (一)办理条件:

  1、《缴存办法》第六条规定:“每个单位原则只能设立一个单位账户,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应为同一缴存单位。

  3、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的户名应一致。

  4、待合并账户应为封存状态。

  (二)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或单位更正职工账户信息的证明(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无需提供)。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本人/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四)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办理方式:

  银行柜台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备注:

  1、账户合并后的状态为并入账户状态。

  2、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如有一方为提取或贷款限制状态,则合并后的账户保留提取或贷款限制状态。

  3、合并后账户的开户日期为较早账户的开户日期。

  (八)相关表格下载: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1-5人)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5人以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转出单位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转入单位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市外转移)

手机访问 东莞本地宝首页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