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社保参保分为: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那么具体怎么办理?贴心的小编已经准备好啦!快往下看!
单位参保
办理条件
1、与用人单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用人单位应自员工入职30日内提出申请。满足条件后的员工就可以进行社保办理啦办理方式有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大家可以视情况而定
办理材料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香港、澳门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一份);
4、台湾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一份);
5、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和就业许可证或永久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6、华侨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份)。
办理方式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网申系统”:http://dghrss.dg.gov.cn/sbzw/html/ws_help.html
第二步,录入信息
点击“综合申报”> “智能录入/增员功能录入身份证号码(输入证件号码)”>“保存”;
第三步,提交数据
在“草稿箱”中对申报数据确认并“提交”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第四步,查询结果
用人单位已提交的数据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即可在网申系统的“审核已通过”“审核不通过”中查询审核结果。
个人参保
参保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以下任一人员。
(1)大陆居民:在我市灵活就业的大陆居民;
(2)港澳台居民:在我市灵活就业或持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领取任何养老金的,且最后参保地在东莞市的以下任一人员。
(1)广东省东莞市户籍参保人。
(2)广东省非东莞市户籍参保人,东莞是最后参保地且在东莞累计缴费满5年。
(3)非广东省户籍(不含港澳台)参保人,需在省内累计缴费满10年,其中东莞为最后参保地。
(4)港澳台参保人,最后参保地在东莞市的。
首次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的办事指南如下:
1.【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登录“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在“社会保障”>“征缴业务”模块,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阅须知>人脸识别认证”,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识别二维码登录
东莞人社小程序办理
(2)现场办理:可以前往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办理材料】:
现场办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首次参保社保费扣缴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按以上途径或者在社保机构完成参保手续后,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并带上协议到参保地对应镇街所属的税务部门(靠近松山湖的市民朋友可以选择前往松山湖市民中心)进行信息登记,每月将在指定账户扣除社保费,您也可拨打0769-12345了解详情。
【温馨提示】如您的社保卡发卡银行为“广发银行”或“东莞银行”,您也可以登录“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点击“灵就人员绑定社保卡代扣社保费”,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即可线上签订扣费协议,无需再到银行和税务窗口排队办理社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