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的个人征信记录去哪查?哪些银行网点可以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秉承“征信为民”的服务理念,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持续推进征信便民服务,继9月底在虎门镇设立东莞市首家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后,日前,又新增5家查询代理点于2019年11月28日正式投入运行。这5家查询代理点分设在南城、高埗、常平、塘厦、松山湖5个镇街(园区)。
目前,除东莞市南城区众创金融街征信服务中心外,东莞市共设立了6家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代理单位皆为符合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具体详见附表),辐射东莞六大片区,为全市各镇街(园区)群众提供就近查询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征信服务(其中东莞农商行鸿福支行代理点设在市民服务中心,可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市民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自助查询设备上规范操作,即可实名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简单便利。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还将视征信查询业务需求,适时择地增设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代理点,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少群众办事奔波之苦,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征信服务。
一、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方式
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银征信中心〔2013〕97号)规定:
个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一)本人查询信用报告
个人向查询点查询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委托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委托他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
二、个人信用报告展示的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二)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个人信用卡、贷款以及为他人担保信息。
(三)异议标注信息
(四)本人声明信息。本人声明是客户对本人信用报告中信息所做的说明,征信中心不对本人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五)查询记录
三、征信中心关于信用报告的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加工、分析和展示。信用报告中除个人声明、查询记录和异议标注外的信用信息采自各家银行或其他各类机构,征信中心承诺保持其客观、中立的地位,并保证将这一原则贯穿于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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