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4月19日开始,广东启动在粤台湾同胞接种新冠疫苗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在粤台胞可通过以下方式登记预约或申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广东于4月19日启动在粤台湾同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在粤居住的台湾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属地管理、同等待遇原则,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
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在粤台胞可通过以下方式登记预约或申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收费
能出示以下四种证件其中一种的港澳同胞即可免费接种:
(1) 港澳居民居住证
(2)内地医保参保凭证 (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3)广东省内各类学校教师证
(4)广东省内各类学校学生证
不能出示以上证件的港澳同胞,需自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按100元/剂次收取。
持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广东省内各类学校教师证或学生证)的台湾同胞免费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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