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市评职称的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3月16日。
东莞职称评审申报方式
1. 市评职称的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在搜索栏输入“职称评审申请”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选择对应的事项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待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再向相应的职称申报点报送纸质材料。原“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停止使用。
2. 送省评审职称的申报人,请务必于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至少5个工作日预约并携带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前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后再向省有关职称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未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未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送评但获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我市不予审核确认。
3. 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材料。其中,事业单位和公有经济企业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可由人事代理机构、行业性社会组织或职称申报点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报送。属劳务派遣的,可自行选择通过工作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申报。通过劳务派遣机构申报的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业绩成果证明,申报材料须经工作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双方公示,再由劳务派遣机构审核盖章后报送。
4.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学术水平材料和证书证明材料应与申报表填报的内容逐一对应。如不对应,将影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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