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公办学位,并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学位供给数量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即高分者优先选择学校。
清溪镇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公布
一、积分入学学位数量
小学一年级共22个,其中清溪镇第一小学11个,清溪镇第三小学11个。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二)报名时间
全市网上报名时间调整为2026年5月7日10:00-5月15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所有报名信息和积分方选择将锁定,无法再更改。逾期未报名或未勾选积分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重要提醒
请家长及时核对“积分方”信息!如果家长在报名初期已选择父或母其中一方作为“积分方”,现想更换,请在5月15日中午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点击“修改资料”,在积分入学栏目重新选择“积分方监护人”,填写上传有关信息资料并保存提交,逾期不可更改。
三、录取原则
(一)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公办学位,并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学位供给数量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即高分者优先选择学校。积分入学不顺延补录。
(二)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四个项目积分均相同,由教育管理中心通过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四、非东莞市户籍学生
民办学位补贴说明
(一)补贴方式: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台商子弟学校,不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港澳子弟学校)全覆盖实施非户籍生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免申即享”便民政策,在缴交学费当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抵扣减免学费。已享受属地政府购买服务的学生,不重复享受学位补贴。
(二)补贴标准:小学5000元/生/学年,初中60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小学642.5元/生/学期,初中1077.5元/生/学期)。
五、咨询电话
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0769-8773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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