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地宝 > 东莞教育 > 幼儿园 > 东莞高埗镇2026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事项提醒
东莞高埗镇2026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事项提醒
2026-01-21 15:20 【我要纠错】

【导语】:根据规定,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后才能向学生家长收取下学期费用,严禁违规提前收取。如家长确有特殊情况,经向学校申请,可延迟至新学期开学缴交费用。

  关于规范2026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各学校、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保障您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相关收费事项告知如下:

  根据规定,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后才能向学生家长收取下学期费用,严禁违规提前收取。如家长确有特殊情况,经向学校申请,可延迟至新学期开学缴交费用。

  一、幼儿园收费规定

  根据《(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24〕254号)》文件精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取,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可按学期收取,幼儿园不得将按学期收费作为幼儿入园的前提条件,此外家长需理性看待“折扣”活动。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伙食费、校车费、托管费(周一至周五闭园后16:30至19:00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17:30至19:00可收取托管费),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生活用品费中园服、洗漱用具等用品均由家长自愿选择购买任意种类及数量,幼儿园不得强制购买或捆绑销售。

  根据《东莞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镇公办幼儿园免收大班适龄幼儿(学前一年,含混合班5周岁以上幼儿)保育教育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低于免除水平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减免后的标准收取保育保教费,严禁先收后退。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规定

  义务教育学校按学期收取学费,不得跨学期预收。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校车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费)和代收费(作业本费、代购教辅费、补卡费、校服费、第三方提供课后服务费、研学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合并收取,需以学校为单位收取,据实结算,遵循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购买或捆绑销售。国际学生收费政策,由学校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培养成本等因素自主制定。

  三、给您的重要提示与建议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严禁学校、幼儿园在学期结束前向您收取下学期费用,严禁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学位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您提前交费、跨期交费。我镇各学校、幼儿园均有设立收费公示栏,包含其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标准,学校、幼儿园不得收取收费公示栏以外的收费项目,家长可对照参考。

  我镇民办学校(幼儿园)收款账户均已备案并公示,家长缴纳费用时需认真核对,同时缴费后家长应当主动向幼儿园索要正式票据,可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各学校、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也欢迎您的监督与反馈。若您发现任何违规收费行为,请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镇教育管理中心反映,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感谢您对我镇教育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和谐、规范的教育环境。

  祝您和家人生活愉快!

  (高埗镇教育管理中心电话:0769-81300963)

  东莞市高埗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幼儿园】即可获取东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公民办幼儿园名单、幼儿园招生动态等!

手机访问 东莞本地宝首页

  • 2026东莞南城寒假期间幼儿园规范收费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东莞市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将寒假期间幼儿园规范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告知,请家长监督和配合。

  • 2026东莞桥头镇寒假期间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事项提醒

    东莞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就寒假期间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相关事项作出提醒,详见正文。

  • 2026年东莞清溪镇教育收费提醒

    如有疑问或发现违规收费线索,请拨打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0769-87731051!

  • 东莞企石镇2026年寒假期间幼儿园收费事项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就寒假期间幼儿园收费事项作出提醒,详见正文。

  • 2026东莞常平镇幼儿园新学期收费事项提醒

    为进一步明确收费时间和要求,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就新学期幼儿园收费事项作出提醒。

  • 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发布 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

    教育部发布《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 2026年东莞茶山镇幼儿园寒假期间收费事项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行为,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茶山镇教育管理中心就寒假期间收费事项作出提醒,详见正文。

  • 东莞洪梅镇幼儿园寒假收费提醒(附保教费收费备案情况表)

    家长如发现幼儿园存在提前收费、跨学期收费、超标准收费、未公示收费或未落实免费政策等违规行为,请注意保留缴费凭证、通知截图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东莞市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反映。

  • 东莞大朗镇2026年寒假期间幼儿园收费事项提醒

    缴费前,请家长认真核对幼儿园提供的账户信息是否与教育部门备案的信息一致。请将费用缴入教育部门备案的银行监管账户,切勿向未经备案的账户,无关账户或教职工的私人账户缴费,以免造成资金风险或退费纠

  • 东莞石碣镇2026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缴费事项提醒

    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提醒:各幼儿园须严格遵守收费起始时间,即自2026年1月31日(寒假开始当日)起,方可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在此之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预收费用。

  • 2026东莞长安镇寒假期间幼儿园收费事项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教育收费政策及文件,长安镇就寒假期间幼儿园收费事项作出提醒,详见正文。

  • 2026东莞寮步镇寒假期间幼儿园收费事项提醒

    幼儿园可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除上述项目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