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原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公证处)是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市级公证处,是东莞市司法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现因单位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助理。
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原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公证处)是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市级公证处,是东莞市司法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现因单位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助理。
1、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一)岗位:公证员助理。
(二)招聘人数:2名。
2、岗位说明
工作职责:协助公证员完成各类公证事务,完成单位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持有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三)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4、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请将简历及相关资格材料投递至邮箱:dgsnhgzc@163.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南华公证处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
南华公证处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筛选。初审通过者将列入面试名单并于10月31日前通知其参加面试,其余人不再另行通知。
3.组织面试
由南华公证处组织进行面试。
4.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于一周内向南华公证处提交体检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考察
将对通过体检的面试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面试者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报告证明。经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人员名单在南华公证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69-82887369
6、工资薪酬
南华公证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递补说明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试用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我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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