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工作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式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该规则,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等七项内容被列入听证范围。此外涉及个人重大利益的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个人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听证。
记者了解到,今后市规划局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等七项行政许可事项时,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组织听证的,市规划局在作出行政许可前,要依职权组织听证。除上述事项外,市规划局如认为某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或直接涉及市民的重大利益关系,也可根据需要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组织听证。同时,对于公示的规划,市民认为涉及自身利益有必要举行听证的,可向市规划局提出听证要求,由市规划局作出判断,决定是否举行听证。
在举行听证会30日前,规划部门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听证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要求。公告内容还将视具体情况在东莞市规划局网站或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并在相关的公共场所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明显位置等张贴公告。
据悉,规划部门已将详细规则内容公布在东莞市城建规划局网站(httP://dggh.dg.gov.cn/),从即日起至10月27日,市民可就规则的内容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