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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可用公积金付房租
2007年6月13日
 在东莞工作的新莞人不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居住在该市出租屋的,还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已在2007年东莞市第八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范围扩大到了12项,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从居住扩大到支付房租、住房装修、家庭困难等日常生活,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新修订的规定,主要扩大了提取公积金的范围,从9项增加到12项,困难家庭可提取公积金改善生活;明确了新莞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四类情形提取公积金的期限,从半年内延长到一年内等。

  困难家庭可用公积金渡难关

  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将提取公积金范围扩大到了12项,不再仅限于职工居住范畴,将因突发事件和重大疾病造成困难家庭的生活也纳入了“帮扶”对象。

  据温远军介绍,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明确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三类情况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后,可以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以渡过家庭生活难关,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该市低保标准。

  据了解,对于重大疾病的界定,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参照国家社保部门制定的标准。

  提交房租合同可用公积金付租

  对于东莞数百万新莞人来说,此次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最大的好处就是,首次以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且没有房租占职工本人工资比例的限制,只需要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就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其提取使用金额根据相关缴存比例规定由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额度。

  租住在该市的新莞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自第一次办理提取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至不再租住该市住房为止。

  终止劳动关系即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根据实际生活需要,调整了二类提取范围,将“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籍)工资收入15%以上(含15%)的”的家庭户口性质,由“(同一户籍)”改为“(同一户口)”;房租占工资收入比例,由“15%以上(含15%)”改为“5%以上(含5%)”,并增加了“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的内容。

  执行新规定后,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本市户籍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将不再受到年龄限制,当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即可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而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只要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即可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公积金期限延长至一年

  鉴于目前公积金网点少和东莞职工公积金缴存面较宽等特点,此次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还放宽四类情形的提取公积金期限,将“购买自住住房的;建造自住住房的;翻建自住住房的;大修自住住房的”四类提取期限从原来的“半年内”放宽到“一年内”。

  执行新规定后,上述四种情形的职工,可持相关资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一年内办理提取。

  此外,购买商品住房未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购房合同或交易登记证明书批准当月余额;已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发证当月余额。分期付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当月余额。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提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贷超过三期(含三期)以上的,新规定将暂停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待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后再行办理。

  监管: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督促权”

  如果单位不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核准盖章手续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将动用市政府首次赋予的“督促权”。

  新规定明确规定,“单位不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核准盖章手续的,职工可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自督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单位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核准提取,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核准办理提取手续。”

  不过,该中心负责人也表示,如果职工持虚假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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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0余户职工用公积金解决住房

  今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持续增长,至2007年5月底,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突破50亿元,达到51.8亿元,比上年底增长15.53%,缴存总人数达到24.22万人,比上年底增长7.09%。至2007年5月底,累计发放贷款27亿余元,解决11000多户职工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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