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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
2007年6月14日

    从现在开始到明年3月,我市将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整治一房多售、假按揭、挪用预售款等热点问题。市建设局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转发省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并公布了市12个职能部门的投诉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

 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据悉,我市已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治小组),由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和市房管局等12个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统一部署和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根据国家八部委、省建设厅等十部门的相关文件的部署开展的。整治范围包括: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群众举报的商品房项目等进行重点检查。

    整治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违法用地、擅自改变规划配套、发布虚假广告、非法预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和恶意违约、偷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二、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乱收费、行政许可超时办理、索贿受贿等行为。三、依法查处拆迁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转让转借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机构和测绘部门虚测商品房面积、向产权登记部门出具虚假测绘报告,中介机构欺诈客户、挪用购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行贿等行为。四是对违法违规的案例进行曝光。

    市整治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镇(街)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当地历史遗留的多年办不了房产证、一房多售、假按揭、挪用预售款以及相关税费应缴未缴等问题引起重视和关注,这些问题将作为今后我市开展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对话 哄抬房价仍然存在

    昨日下午,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

    记者(以下简称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开始整治?

    答:通过几年的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已有明显好转,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得到了遏制,公开透明、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中违规操作行为还时有发生,违反开发建设程序、违法用地、擅自改变规划、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目的就是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结合国家、省的大环境和本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决定由12个部门联手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领域各个环节的监管。整治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方面是通过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各个交易环节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月开始现场检查

    记:专项整治分为哪几个步骤,每一步的重点有哪些?

    答:目前整治工作处于企业自查和收集、整理群众投诉阶段。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查表》,于6月20日前报镇(街)规划建设办,由各镇(街)规划建设办统一收齐后,于6月25日前报市整治小组办公室。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列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为确定重点整治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依据。

    7-8月,我市12部门将联合组织检查,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查情况和群众投诉或举报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理。9-10月,省直有关部门将对我市组织抽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在检查中,在建项目的划定以是否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进入交易环节以目前是否有商品房销售为准。

    企业违法违规将通过媒体曝光

    记:对于检查中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怎样查处和惩罚?

    答:我们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不是打“突击战”,而是一直都在进行的。从去年开始,市建设局已经开始重点检查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并针对检查结果,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对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出来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置。具体的惩罚措施会在收集群众的投诉举报,整理出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后,通过《东莞日报》向广大市民发布。届时,还将在《东莞日报》上公布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和事项,进行曝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市将通过媒体公开各个职能部门的投诉和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市民向各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也将相应在当地设立专项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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