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公安部出台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其中10项措施也将于下月起实施。包括许多市民关心的“机动车牌号可否终身制”、“交通事故认定不合理,可否提出复核”等热点问题,该文件都给出了解答。
报废6个月内可申请原牌号
措施: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解读:目前,机动车报废后,号牌号码由车辆管理所收回,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后,需要另外选择新的号牌号码。实际购车过程中,许多人仍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号码。为满足这些群众需求,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的,车管所收回号牌并供群众公开选取。
为了防止有些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机动车号牌号码,规定申请继续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发生交通事故可请律师到场
措施: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解读:规定交通事故立案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开展询问查证时,允许其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检验鉴定结果、当事人及证人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以强化监督,确保公正。
申办驾照从5天缩至2天
措施: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解读:为保证群众尽快办理好机动车登记手续,保证新驾驶人通过考试后尽快领到驾驶证,减少群众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规定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对实行按现行编码规则自编号牌号码的地方,无法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号牌制作完成后可以通过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机动车所有人。
小事故司机不撤离可罚200元
措施:司机驾车出现小事故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解读:按照新《办法》的规定,符合事故快处范围的事故被圈定为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事故双方在进行必要的信息核对后,要马上撤离现场。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交管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受害车辆保险公司先赔
措施:赔偿金额在2000元以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解读:新办法还首次对事故保险赔付进行了规定。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如果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双方保险公司依据查勘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估损单,在交强险限额内,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
当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2000元以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4S店和二手车市场可办牌证
措施: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解读:2003年公安部推出的3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对具备条件的车辆交易市场,允许设置车辆牌证窗口,群众办完车辆交易后可直接办理牌证。此外,《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也已于2前年出台,允许汽车销售商(经营企业)收购和销售二手机动车。
现规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车辆牌证,群众购买机动车后可以直接办理注册、转移登记。允许代办机动车牌证的机动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的条件是:具有机动车销售和服务资格的国产小型客车品牌专营店(4S店)或者具有二手车交易资格的企业;具有办理牌证的场所且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登记系统和全省统一的扩充版软件;代办牌证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与车辆管理所联网,并已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