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劳动局已就全市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制定出具体的方案,包括“岗前素质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两项计划。记者26日获悉,前者针对企业新增人员,2007-2010年的培训目标是40万人。后者针对在莞就业的企业员工,2006-2010年的培训目标是45万人。
“岗前素质培训”免费
据介绍,“岗前素质培训”是为企业新增员工提供的免费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就业指导、女工保护等方面的普及培训。此项培训计划在2007-2010年四年共培训40万人,年均培训10万人。
该计划由政府免费培训,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考试,开展多形式培训:鼓励有能力开展岗前素质培训的用人单位进行自主培训;对于有培训场地但没有师资的用人单位,由政府提供师资;既没有场地也没有师资的小型企业,则利用定点机构集中培训,由政府提供场地和师资费用。
9成企业员工培训后将获证书
而“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对象是在莞就业的企业员工,其中外省籍企业员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人员可参照执行。经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含城镇户籍)将获得财政补贴。
据介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的目标是在2006-2010年,培训45万企业员工,年均培训9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
企业员工培训包括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初、中、高级)。前者针对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从事可就业的最小技能单元人员,后者是面向在本职业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技术工人。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使用统一教材。
企业和行业组织培训可获补贴
据东莞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员工培训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用人单位自主培训、行业统筹培训、劳动部门组织培训、校企合作培训和企业员工自选培训等。
其中,企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劳动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而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本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制定行业内具有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企业员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各劳动分局可统筹组织企业员工到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不过企业应承担培训费中按规定分担的部分。企业员工也可根据就业需求自主选择定点机构及工种参加培训,费用先由受训人员垫付,经考核鉴定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技能培训鉴定费用个人负担30%
培训完毕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要结合企业员工的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考核鉴定规范标准。同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向企业员工开放,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劳动部门鼓励就业服务机构为求职人员提供减免费服务,对于免费提供就业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促使经培训后的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政府应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企业员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企业员工个人承担30%。
缺勤课时达1/3以上的给予除名
劳动部门还要求加强对培训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学员考勤管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企业员工重复参加同一技能等级培训,对已安排培训的企业员工不报到的,两年内不得再安排其参加培训。
同时,培训学员缺勤课时不得超过应出勤总课时的10%,对缺勤课时达1/3以上的,给予除名,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政府补助培训(因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