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莞 权 威 资 讯 宝 库
东莞站 北京 广州 上海 深圳 武汉 更多城市 设本站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所在的位置:本地宝首页 > 资讯快递 >
近10万报废摩托仍大行其道
2007年7月16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向市民发出提醒,违法转让报废摩托车将受严惩。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如果自己的机动车辆已到期报废,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报废手续并妥善保管好车辆,不要将报废车转让他人或擅自使用,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绝大部分报废车辆仍在使用

    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6年我市开展整治非粤S摩托车以来,异地摩托车在我市已鲜见踪迹。有个别人购买粤S牌二手摩托车代步,没有想到购买的竟然是报废摩托车,直到摩托车被交警查扣才恍然大悟。交警部门提醒市民,目前我市达到报废期的摩托车有10万辆,但是目前全市已经办理报废的不到2000辆,绝大多数报废摩托车现在仍在社会上使用。

    据交警部门调查了解,部分车主抱着“骑到被抓为止”的心态继续使用报废摩托车,这部分车主认为,即使被查扣了也不心疼,反正是“老爷车”了,抓不到就用一天是一天。还有一部分报废摩托车目前基本闲置在家,但仍偶尔发挥“余热”,有需要的时候在小巷开开,避开交警检查。还有部分报废摩托车被车主当废铁扔了,卖了或者低价转手了。

    转让报废车辆须承担法律后果

    交警支队执法监督科的民警告诉记者,我国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对出售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人,警方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并收缴该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在明知是报废车的情况下,以虚假的手段转让车辆的,属于欺骗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违法转让已到期报废的机动车辆,是无法办理转让登记的。摩托车即便转让给他人,一旦摩托车发生事故,原车主仍然是该肇事车辆的车主,应承担民事上的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到期报废的车辆往往存在多种安全隐患,容易导致交通事故。为了对自己和他人负责,请不要使用到期报废的车辆。

来源:东莞日报

相关信息
东城提供小额贷款 助摩的司机再就业
的哥担心“公的”低价争食
新盘集中放量对二手市场利好
公安系统公务员面试时间公布
近10万报废摩托仍大行其道
“零薪酬”求职 企业不感冒
东莞1826名考生上重点院校
塘厦地块将拉高东莞楼价?
 
 
热门信息
东莞东站春运将安排29列临客
电话订票可就近取票
2007年元旦、春节放假安排
2月3日起东莞东站可昼夜取票
东莞将开设火车票售票点临时公
外来工团体票今起取票 电话
个人电话订取火车票1月25日
东莞东站在全市设140个售取
跨省汽车团价格人均上涨150
节前火车票剩10万余张
推荐信息
东莞供电局:空调每调高1℃
东莞最低工资升至690元
东莞市委书记号召市民向刘久荣
江西青年东莞救人献身 广东省
东莞一镇长港澳赌输9000万
东莞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周将开始
东莞首家外资企业关工委成立
今秋义务教育东莞户籍学生免收
中招录取昨开始 东莞中学录取
违法排污 东莞福安染厂被罚2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顾问 | 意见建议
本地宝 BENDIBAO.COM 版权所有 20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