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社保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不少问题,记者将市民遇到的问题归结一起,让社保部门一一解答。
人才中心挂户 可否享受医保?
湖南籍肖先生:从湖南将户口迁入东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小孩快7岁了,在阳光小学上一年级,当时一同随迁到市人才中心,小孩是否可以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并亨受医保待遇呢?
社保局咨询服务科解释:根据社保相关规定,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且年满16周岁可以以个人名义到户口挂靠所在地社保分局办理参保手续,参加社保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肖先生的小孩年龄还不符合规定,目前还不可以参加社保。
非莞参保人员 可办转移手续?
四川籍张先生:我是一名由外地来东莞工作的人员,当有一天我必须离开东莞时,是否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家乡?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东莞市社保局回复:对方接收的话社保关系可以转出。参保人如果要把东莞的养老保险转到外地的请先咨询接收地的社保局能否接收东莞的社保关系。如果可以接收的,先让接收地社保部门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部门的银行户口及账号,用于转移养老金),如不能接收或不能出具“接收函”,参保人的保险关系就不能转移出东莞。
如外地的社保局出具接收函,参保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需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请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雇用家政人员 可否参加社保?
江西赣州籍张阿姨:在东莞黄江一小区被业主雇做家政工,张阿姨老家在江西赣州,没有一名亲人在东莞,上了年纪总是有点病痛,和业主协调后,业主答应为张阿姨买社保,但业主在办理过程中被告知,目前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让张阿姨参保。部分家庭在雇用家政服务人员时也遇到类似的情况。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科回应:户籍不在东莞不能参加东莞的社保。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目前没有正式的家政服务人员参加社保的法规,业主雇请保姆的劳动关系不明确,没有正式合同,要参加社保需要正式的劳动关系。”
据了解,目前东莞市对此类用工方式人员参保问题正在调研当中。
申请工伤认定 应该如何申请?
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的一名亲戚在东城温塘大埠纸品厂打工,刚进厂时身份证托他人办的。有天他上班时不小心滑倒在地面导致骨折。他到东城社保分局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身份证是假的,不能办理,像这样的情况,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局回应:用假身份证入厂参加工伤保险者,发生工伤后应以真实身份证申请工伤认定,至于医疗费问题,员工应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来源: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