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所利用的资金,占土地出让收益的比例不低于5%,这是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昨日,针对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土地调控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的要求,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了上述表示。今后,土地出让的收益首先支付拆迁补偿费等所需资金的不足,逐步加大廉租住房建设的投入。
“从2007年起,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据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土地出让收益将首先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其余资金逐步提高用于农业用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投入,确保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占土地出让收益的比例不低于5%。
市政府要求,要严格执行国有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乱纪行为。据了解,我市国有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得低于384元/平方米标准。凡以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返还或减免的,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要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记者黄观平)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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