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优惠购房政策,且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可参与本次专项活动。
2026东莞人才购房优惠活动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优惠购房政策,且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可参与本次专项活动。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以下任一项:
(一)根据《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东人社规〔2025〕4号),经分类评价程序确认的我市人才,包括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
(二)经认定评定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且在服务管理期限内的特色人才,包括特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
(三)经确认符合《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的配套服务对象,包括A类、B类、C类人才。
(四)经确认符合《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中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博士学历或学位、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并已领取部分综合补贴的创新人才。
二、基础型人才(2026年新增)
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申购时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在莞就业创业);
本人及配偶(如有)、未成年子女(如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未享受过房改房、经适房、共有产权房、配售型保障房等优惠购房政策)。
其他说明
一户一房一优惠,夫妻双方不可叠加享受本专项购房优惠。
通过该渠道购房不视同已享受房改政策,但不得擅自转让、赠与(按揭抵押除外),弄虚作假将追究责任并收回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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