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地宝 > 东莞交通 > 事故违章办事指南 > 机动车事故处理
机动车事故处理
2013-11-17 05:05【我要纠错】

  1、造成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2报警。

  2、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警方提示:

  1、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 不要驾驶有机械故障的"带病车"上路。

  2、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主动避让火车,坚决杜绝强行、闯行通过道口的行为。

  3、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手机访问 东莞本地宝首页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