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地宝 > 东莞交通 > 申牌验车 > 机动车注册登记
机动车注册登记
2013-11-17 05:04【我要纠错】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证明等);

  3、机动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原件等);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复印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或国家规定免检车型除外);

  8、刑侦验车通知书;

  9、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1、复印件须用A4型纸复印,不足A4型纸的证明资料,须将证明资料粘贴在A4型白纸上。

    二、办事流程

步骤

业务流程

办理地点

第1步

缴交车辆购置税

税局车辆购置办

第2步

刑侦验车

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1号窗领取刑侦表格)

第3步

查验车辆

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号牌固封处领取查验表格、粘贴车架拓印)

第4步

车辆照相

机动车查验场照相处

第5步

业务资料受理

机动车业务厅1楼3-7号窗

第6步

确定号牌号码(选号)

机动车业务厅1、3楼选号区

第7步

缴交牌证费

机动车号牌固封处办理缴费手续,再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14号窗登记

第8步

领取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业务厅3楼1号窗(可自愿办理邮政速递)

  三、办理刑侦验车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证明等);

  2、车辆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复印件;

  3、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4、其他有关资料。

  四、车管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业务咨询电话:23087724、22291130;投诉监督电话:22265900

手机访问 东莞本地宝首页

  • 广深铁路提质工程全面完成 动车最高可按时速200公里运行

    广深铁路起自广州站,经广州东、广州新塘、东莞、常平、樟木头、平湖,终至深圳站,全长147公里,共有I、Ⅱ、Ⅲ、Ⅳ四线并行,此次提质的为I、Ⅱ线。

  • 东莞寮步镇整治机动车违停启用无人机空中巡逻路段

    自2025年8月9日起,东莞寮步镇3个片区将启用无人机空中巡逻,专抓机动车违停乱象。

  • 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

    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 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 东莞网约车申请平台注册指引(入口+流程)

    个人用户注册东莞网约车申请平台可为本人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进行预报名,考核通过后可打印从业资格证二维码备查。

  • 受台风苏拉影响东莞部分高铁动车停运

    受台风苏拉影响,​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广铁集团计划对广东地区多条线路采取停运措施,其中部分线路途经东莞。

  • 台风苏拉东莞高铁动车普客停运班次列表

    受台风苏拉影响,​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广铁集团计划对广东地区多条线路采取停运措施,其中部分线路途经东莞。

  • 广深城际部分动车组列车东莞站点调整优化

    自5月23日起,广深城际部分动车组列车运行时刻优化调整“大站直达”,途中不停部分车站,广州至深圳最快68分钟可达。

  • 2023清明节莞惠城轨开行动车组53列

    清明节莞惠城际开行动车组53列,较去年清明节增加28列,让广大市民出行有了更多的选择。

  • 东莞樟木头镇机动车停放收费公示

    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收费,具体收费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非工作日(9:30-20:00),收费价格标准执行市发展改革局公布的有关标准规定,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

  • 东莞寮步镇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寮步镇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路段:仁和路、明政路、勤政路、世和路、教育路、平安路、塘兴街、大坣街、东方商业街——碧园路、市民广场周边道路、香市路(蟠龙路-石大路)、富荣路(香槟雅苑段)、振兴路、东城路

  • 东莞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是什么

    根据2022年6月1日起实施的费经营的停车场应当在停车场投入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基本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