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证明等);
3、机动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原件等);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复印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或国家规定免检车型除外);
8、刑侦验车通知书;
9、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1、复印件须用A4型纸复印,不足A4型纸的证明资料,须将证明资料粘贴在A4型白纸上。
二、办事流程
步骤 | 业务流程 | 办理地点 |
第1步 | 缴交车辆购置税 | 税局车辆购置办 |
第2步 | 刑侦验车 | 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1号窗领取刑侦表格) |
第3步 | 查验车辆 | 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号牌固封处领取查验表格、粘贴车架拓印) |
第4步 | 车辆照相 | 机动车查验场照相处 |
第5步 | 业务资料受理 | 机动车业务厅1楼3-7号窗 |
第6步 | 确定号牌号码(选号) | 机动车业务厅1、3楼选号区 |
第7步 | 缴交牌证费 | 机动车号牌固封处办理缴费手续,再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14号窗登记 |
第8步 | 领取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 机动车业务厅3楼1号窗(可自愿办理邮政速递) |
三、办理刑侦验车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证明等);
2、车辆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复印件;
3、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4、其他有关资料。
四、车管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业务咨询电话:23087724、22291130;投诉监督电话:2226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