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东莞春节烟花爆竹可去东莞市烟花爆竹指定零售店购买,商店名称、地址详看正文。
名称 | 地址 | 镇街 |
东莞市横沥供销社烟花爆竹专卖点 | 横沥镇中山西路 | 横沥 |
东莞市东坑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店 | 东坑镇乐然街27号102室 | 东坑 |
东莞市企石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店 | 企石镇宝华路67号102室 | 企石 |
东莞市洪梅镇供销社烟花爆竹专卖店 | 洪梅镇沿河路8号之二 | 洪梅 |
东莞市寮步供销社糖烟酒副食经营部(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 | 寮步镇石步渡头村东侧的寒溪河东引运河石步段 | 寮步 |
东莞市桥头供销社东桥市烟花爆竹经营部 | 桥头镇东桥市街2号 | 桥头 |
东莞市桥头供销社石口烟花爆竹经营部 | 桥头镇桥光大道石水口段201号 | 桥头 |
东莞市常平供销社烟花爆竹销售点 | 常平镇东兴路高桥侧 | 常平 |
东莞市谢岗供销社烟花爆竹专卖店 | 谢岗镇光明南路3号 | 谢岗 |
东莞市凤岗供销社烟花爆竹销售部 | 凤岗镇凤岗永盛大街182号之一 | 凤岗 |
东莞市石排供销社供联日杂经营部 | 石排镇长安街65号 | 石排 |
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如下: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可获东莞2024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燃放区域/违规惩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