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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服务公司办事程序
2013-11-17 08:09【我要纠错】
程序

一、招用临时工 
1、在全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雇请临时工,必须到镇劳动服务公司申请,经批准才能招收。 
2、招收省内临时工,用工单位填写《东莞市雇请外来临时工申请表》报镇劳动服务公司批准后才能雇请;雇请外省的劳工,由用工单位先向镇劳动服务公司申请批报用工计划,填写《广东省招用外省工审批表》,送市劳动服务公司审批后呈报省劳动厅批准后方能雇请。 

二、外来劳动力进入镇内企事业单位十天后,必须到镇劳动服务公司办理《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填写东莞市外来民工花名册,办理劳务登记手续。 

三、办理招工广告 
企业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登报或张贴招工广告,招聘各种临时工技工的,由单位写出招工章程,经镇劳动服务公司批准后,才能登报和张贴。 

四、劳动洽谈和劳务输入联系 
市外有关单位前来联系洽谈劳务输入工作,必须持有镇级以上政府或劳动部门介绍信,镇劳动服务公司根据全镇企业用工情况给予介绍和联系,由用工单位和输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镇劳动服务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输入。 

五、劳动争议调解 
劳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其中一方到镇劳动服务公司投诉后,镇劳动服务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鉴证书,调查核实后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由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塘厦分庭仲裁。 

六、办理待业登记合同制工人招收手续 
1、城镇待业人员办理待业,就业登记手续: 
(1)食商品粮年满十六至二十五周岁,无职业男女青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都可以领取登记待业证,凭证安排就业。 
(2)食商品粮的待业人员,男二十六至五十周岁,女二十六至四十五周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无职业人员,可领取待业证,凭证安排就业。 
2、办理登记领取待业证时,需具备户口簿、结业证书、一寸正面免冠近照相片两张,填写城镇待业人员登记表,经街坊父母所在地单位盖公章,证明是无职业人员,才能发放待业证。 
3、食商品粮男五十周岁,女四十五周岁以上的无职业人员,不作待业登记,如工作适合,可介绍安排做临时的工作。 
4、凡是在校学生,等待升学的学生,盲、聋、哑、残和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暂不办理待业登记。 
5、工厂、单位因生产(工作)招收合同制工人,凭东莞市合同制工人登记表,到镇劳动服务公司办理招工手续,再到市劳动服务公司审批。来时带粮簿、户口簿、一寸相片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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