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市实行养犬备案制度。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
东莞养犬备案办理材料
备案建档时,养犬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犬人的姓名或者养犬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证件种类和号码、固定住所或者场所地址、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二)犬只的品种、出生日期、主要体貌特征和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
注:养犬人自办理养犬备案后,犬只主要体貌特征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更新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
温馨提示:
前往备案前,登录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进行线上预约,进入信息填写界面时,可以进行信息自检,查看需要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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