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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
2013-11-17 08:09【我要纠错】
(一)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二)处理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领导的文稿和政府各种会议的有关材料。
  (四)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
  (六)收集、编辑、报送省政府、市领导参阅的资料等。
  (七)协助市领导同志协调有关工作,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莞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管理市府办直属单位和归口、挂靠管理的单位。
  (十二)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科室主要职责:
  (一)东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以下简称市府督查室),副处级,是市政府督查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要决策、决议、决定和市府领导批示限期完成的重要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和本级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的督查落实;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各镇区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收集、编辑、报送省政府、市领导参阅的资料;负责办理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以下简称市府法制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年度政府立规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起草或者组织起草、修改、审核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提请审议地方性规定;负责办理《行政执法证》的审核、发放、年度审验等具体工作,监督使用《行政执法证》;组织实施市政府的行政处罚;承办市政府交办的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直接实施或者决定实施的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东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府打私办)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订我市反走私及边防工作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全市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承担边防管理和控制工作;协调各缉私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及有关边防的突发事件;调查、收集走私、反走私和海边防的情报资料,分析其特点,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及通报有关部门;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单位,挂靠市府办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审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批配频率、呼号,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或使用证书;负责审核辖区内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及型号;监测无线电波信号,查处辖区内的无线电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等。
  (五)市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
  市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正科级单位,归口市府办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镇区、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上路巡查、明查暗访,现场纠正公路“三乱”行为;对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征费稽查站和收费工作站的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司机和群众关于市内公路“三乱”情况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直接处理或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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