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东莞市司法局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
2、取得法学本科,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3、品行良好;
4、国家司法考试合格;
受理时限 1、市司法局在15日内初审完毕; 2、省司法厅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 3、司法部收到省司法厅审核材料后90日内决定。
流程说明: 1、持成绩通知单到考试所在地的市司法局填写“授予律师资格申请表”;
2、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市司法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报广东省司法厅审核;
5、省司法厅报司法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