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举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受理机构: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办理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主山高田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稽查三室
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4、《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5、《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6、《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7、《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51号令);《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号令)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投诉电话: 1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