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服务描述: [申办民营科技企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1、确认申请人已经阅读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和《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申请人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凭东莞市工商局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申请成立民营科技企业的申请书向东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办材料。
4、经科技局审批同意后,凭科技局审批文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凡创办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的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先经归口的专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1、填写《广东省民办科技机构申请审批登记表》;
2、申请人申办民营科技企业的申请书; 3、依法订立的企业章程;
4、股东出资协议书;
5、企业法人的身份证、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6、工作场所证明; 7、注册资金证明; 8、合法的科技成果证明;
9、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已经开办的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民营企业申请认定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可直接向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广东省民办科技机构申请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申请认定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的申请书;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地址: 莞城新芬路科学馆七楼
联系电话: 2211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