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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2013-11-17 04:46【我要纠错】

  1、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类

  2、办事事项名称

  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3、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4、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卫生局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

  5、咨询电话和地址

  23281020,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三楼东莞市卫生局基妇科(邮编:523076)

  6、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卫生局

  7、事项设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8、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一)办事内容: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二)申请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医(护)师执业证书;

  (2)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合格;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4)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申报所需的材料

  (1)医(护)师执业证书;

  (2)技术职称证明;

  (3)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申请表格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11、办理的程序

  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基本条件》,对拟申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初审,向我局基妇科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要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和《技术操作考核表》各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3张(包括审批表2张),个人培训成绩单。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执业证等由医院审核验证后,各提交1份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申请人执业证注册地址未变更的,先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后再申报。

  12、事项有效期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13、受理时限

  审批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按照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1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15、投诉电话

  23281318

  16、备注

  17、申办对象

  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终止妊娠、结扎手术、助产技术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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