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对象为符合《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入户人员等。
东莞市安居房分配对象
【人才住房分配对象】人才住房的分配对象为符合《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机关等各方面人才,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特殊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的,实行“一事一议”。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对象为符合《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入户人员等。
【政策性租赁住房分配对象】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分配对象面向城镇无房常住人口,主要是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
【共有产权住房分配对象】共有产权住房的分配对象为城镇无房家庭,包括本市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和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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