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为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等
东莞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2.劳动者属于经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 本省脱贫人口。
3.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困难】可获得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对象、材料、办理流程及相关的补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