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城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第一轮配租公告正式公布!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市场价6折的租金即可实现“拎包入住”!
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第一轮人才配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1号,本次供应354套现房,房屋户型、面积、套数等情况详见(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介绍)。
二、配租价格
依据《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第二十一条,设定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人才租赁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价的60%,具体金额见(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租金价格)。
三、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次申请对象为符合《关于印发<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配租方案>的通知》(南城办〔2025〕6号)中的人才租赁第一类和第二类配租对象。
(一)人才租赁基本条件如下:
人才租赁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机关等各方面人才,配租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2.本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共有产权房,且申请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技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4.与南城属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替代)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第一类配租对象
申请人符合上述人才租赁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特色人才(持有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
2.东莞市优才卡持有者(玉兰卡或莞香卡)。
(三)第二类配租对象
申请人符合上述人才租赁基本条件,且当前工作单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获认定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国家、省、市级工程中心、实验室依托单位;
3.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街道倍增企业、市协同倍增企业;
5.南城街道重点商贸企业年销售额前10名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前10名的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前10名的住餐企业,年产值前10名的工业企业;
6.与南城投资促进中心签订投资协议并成功落户南城,且未违反投资协议相关条款的企业。
7.街道已上市、已被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
8.优质持牌金融(银行、保险、证券和基金)机构且机构的市级总部位于南城;
9.新迁入南城且正式进驻南城未满三个年度的持牌独立法人金融机构或上市企业;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11.根据《南城街道促进建筑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在政策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建筑产业企业;或南城街道年度总产值前30名的建筑业企业;或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12.南城街道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市驻南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
申请条件涉及对养老保险缴交、合同签订等时间的计算,以配租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四、申请配租工作安排
(一)申请申报(2025年3月3日-3月21日)
申请人登录南城街道办事处官网(http://www.dg.gov.cn/nancheng/),点击安居房配租申请系统图标键入(https://saas.boyuplus.com/amc/street/pc/street-login),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配租系统形成的申请表格,在企业出具意见和盖章后。在截止日期前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并向南城住建局提供对应的纸质材料(在微信小程序搜索“i莞家”,预约南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综合业务号”,并将资料递交到南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综合业务窗口):①《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租赁申请表》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无产权房证明、申请人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含证书在学信网的查询截图)、职称证书(含证书的有效证明查询截图)、技能资格证书(含证书的有效证明查询截图)、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玉兰卡或莞香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核(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1日)
在线上申报完成并递交纸质材料后,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南城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南城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南城经济发展局、南城投资促进中心、南城金融办、南城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以下简称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格联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审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确认配租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人的配租资格,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若过程中南城安居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申请人递补资料的,申请人需要在3天内递补完整,否则视为放弃配租资格。
(三)样板间现场参观
已确认配租资格的配租对象可自行前往翡翠花园参观样房,参观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2日,9:00—12:00,15:00—17:00。看房请联系运营机构进行登记。
(四)发布选房通知(2025年4月23日,具体时间以发布时间为准)
在南城街道办事处官网发布选房通知,明确选房时间、地点、选房对象、选房流程等事项。
(五)现场抽签选房(2025年4月29日,具体时间以发布时间为准)
拥有配租资格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自备)在指定的时间到东莞市文化馆南城分馆(宏图科技中心4栋)报到参与抽签选房。超时报到的,自动轮候到最后选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到现场参加本次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现场抽签优先保障第一类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按选房序号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2分钟,现场选房超时由后续配租对象顺次递补,自动轮候到最后一位选房。若参与选房的人员较多,可分批进行。完成选房后,由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完成公示后,申请人携本人身份证、配租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和代持机构、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逾期视为放弃。
租赁合同原则上单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
(七)办理入住
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后,申请人携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等材料在限期内到运营机构办理入住手续。
五、续租流程
(一)申请人需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向运营机构提出续租申请,并填写《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续租申请表》提交到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
(二)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审查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续租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六、退租流程
(一)申请人中途退出需至少提前30日向运营机构提出退租申请,并提交《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退租申请表》。运营机构将申请表推送至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二)在运营机构及承租人对配租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后,在承租人已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的情况下,交还钥匙至运营单位完成退租手续。
(三)运营机构将退房情况向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七、退出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住房。
(一)承租人以虚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居房或擅自互换、出借、转租安居房的;
(二)将所承租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住房的;
(四)无正当理由10天未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
(五)造成所承租的安居房严重毁损的,擅自改变所承租住房的房屋主体结构,拒不恢复原状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在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租赁期内,因购买商品房而不符合人才租赁条件的,应及时向代持机构或运营机构报告并退出租住。退出确有困难的,经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可以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的租金按市场评估价标准缴纳。
(八)租期届满,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安居房被收回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7日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承租人拒不退回人才住房的,运营机构应当依法予以清退,并按原租金的3倍收取逾期租金。
八、违规处理
(一)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故意隐瞒或虚报住房、婚姻、工作、荣誉等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承租人,取消承租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安居房申请资格;已经入住的,解除租房合同,予以清退,承租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该单位人才安居房申请事项。
(二)根据规定应退房但拒不退房的,自本年度起5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申请人的安居房申请事项。
九、咨询电话
0769-22988511/22988577
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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