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现就今年塘厦镇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公办学位数量共570人,民办补贴数量6427人。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现就今年塘厦镇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位分配和安排原则说明如下:
■公办学校和政府全额购买学位的起始年级学位数(共570人)
学校 | 年级 | 人数 | |
小学 | 中心小学 | 一年级 | 5 |
林村小学 | 一年级 | 80 | |
第一小学 | 一年级 | 5 | |
第二小学 | 一年级 | 110 | |
第三小学 | 一年级 | 70 | |
初中 | 初级中学 | 七年级 | 50 |
水霖学校 | 七年级 | 50 | |
华正学校 | 七年级 | 50 | |
华辉学校 | 七年级 | 50 | |
水霖实验学校 | 七年级 | 100 |
具体的录取原则如下:
1、小学一年级:
申报小学一年级、排名前270名的申请人,按照积分优先、再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安排到公办学校;
2、初中一年级:
申报七年级、排名前300名的申请人,按照积分优先、再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安排到初级中学、水霖学校、华正学校、华辉学校和水霖实验学校,安排到4所民办学校的申请人,由政府全额支付学费。
3、其它各年级:
凡是参加我镇2017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只要在我镇安排积分入学计划人数范围内、选择在我镇就读、符合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通过了积分审核、未被安排到公办学校(含购买民办学位)的各年级申请人,均可享受东莞市政府积分制入学学位补贴。
■民办补贴学位数及补贴标准(共6427人)
积分制入学学位补贴分小学和初中2个阶段,每个阶段分2个档次,按积分的排名确定学位补贴档次。补贴标准包含已执行减免的每生每年小学1270元、初中的2155元。具体补贴学位数和标准如下:
学段 | 档次 | 补贴学位数 | 补贴标准(元/年) | 已减免标准(元/年) | 实际再补贴(元/年) |
小学 | 第一档 | 1045 | 5000 | 1270 | 3730 |
第二档 | 4182 | 3500 | 1270 | 2230 | |
初中 | 第一档 | 240 | 6000 | 2155 | 3845 |
第二档 | 960 | 4500 | 2155 | 2345 |
■缴费说明
1、通过积分制入学由我局安排到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学生免交学费;通过积分制入学由我局安排到全额购买4所民办学校学位七年级的250名学生免交学费,已缴费的学生,开学后由学校全额退回;
2、其它各年级享受东莞市积分制入学学位补贴的学生,自行选择塘厦镇内的民办学校(选择其它镇的民办学校无效)就读,需先向就读学校足额缴交学费及其它选择性的服务性收费。开学后,学校将按全市的统一安排,统计上报积分制入学的数据,财政部门将积分制入学学位补贴款下拨学校后通知家长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