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应当提供经东莞市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4、护照里出入境最后一次记录;
5、东莞居留许可证(东莞市公安局签证科);
6、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和住址证明'盖公章);
7、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派出所申领);
8、《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9、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自照);
10、数据光盘一张(需刻录本人的白底一寸彩照,以护照号码为文件名。)
二、办事流程
步 骤 | 业务岗位 | 办理地点 |
第1步 | 身体检查 | 本辖区内各镇级以上医院 |
第2步 | 报名 | 培训班、驾校 |
第3步 | 受理、审核资料 | 驾驶员业务厅民警窗口 |
第4步 | 参加法规学习技能训练 | 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及各培训机构 |
第5步 | 科目一考试 | 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教学楼二楼 |
第6步 | 科目三考试 | 水濂考场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
第7步 | 核发驾驶证 | 驾驶员业务厅3号窗口 |
三、温馨提示
1、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不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4、与我国签订互认机动车驾驶证协议不需要考试的,按照协议执行;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考试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6、科目一考试时间为45分钟,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才合格;
四、考试中心地址/咨询电话
东莞市莞龙路上桥路段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电话:22265001转2500
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业务咨询电话:22619283、23087851;监督投拆电话:22265900
注
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或到驾驶员业务厅任一窗口索取。
② 相片规格: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库白色,不着制式服装。照片尺为32mmx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