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补贴。
2024东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要求
报废旧车:在广东省内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
新购电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如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补贴标准:
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个消费者仅补贴1辆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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