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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首次提取后,什么时候才能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呢?还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吗?再次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2013-11-17 05:01【我要纠错】

  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办理之日起满半年后才可再次申请提取,每次提取都需要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

  (1)仍处于正常还贷状态

  ①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在正常还贷期间,职工从公积金账户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

  (2)贷款已经结清

  ①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原件(需注明贷款结清日期);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凭结清证明只能提取到贷款结清当月的公积金余额。贷款结清后还可以申请提取贷款利息部分,办理时除需出示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或利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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