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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政策主要修订内容
2013-11-17 04:32【我要纠错】
2012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政策主要修订内容 

   《2012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对“个人素质、参保情况、社会贡献、减分指标、就业情况、居住情况、在莞投资纳税、激励条件”等八个一级指标进行完善,充实申请人的各类积分标准;对操作方式和流程做进一步的优化和创新,方便新莞人申请。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社工纳入条件准入管理。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才可参照积分制入户条件准入类申请和管理,由相关部门审核属实后准予入户。

    二、优化操作方式。一是优化违法犯罪证明开具方式。若新莞人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但提交积分入户申请时暂时无法提供户籍地证明,可填写《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声明书》,待获得入户资格、办理户口迁移时再补交证明。二是优化计划生育证明开具方式。新莞人申请时不需提供户籍地计生证明,只需本人申报《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待办理户口迁入时,再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三是优化居住时间计算方式。根据新莞人居(暂)住证办理情况计算居住时间,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居住时间计算方式可由“连续计算”修改为“累计计算”。四是优化工作时间、参保年限计算方式。目前有关社保审核计分已实行累计计算;工作时间修改为“累计”计算,则通过社保核定在莞工作时间也相应更改为“累计缴纳社保”。五是继续下放审批权限。涉及职称确认业务的,市人力资源局下放至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高审批效率。六是明晰得分主体。市科技局将“拥有发明专利”修改为“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明晰得分主体,方便审核,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七是提高造假成本。参照省积分制入户最新政策,申请人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的,拟由“取消其申报资格”改为“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提高造假成本,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八是将虎门港纳入政策实施范围。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于2010年与全市32镇街同步实施积分制入户政策,目前虎门港园区已具备积分制入户受理、审核、评分、入户等相关行政资源,2012年将纳入政策实施范围,满足虎门港辖区内新莞人积分入户需求。

    三、完善计分体系。一是提高中高级技能人才加分。根据东莞转型升级对人才需求的实际状况,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中技师、高级技师指导分值提高10分。二是提高技能竞赛分值。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市人力资源局将技能竞赛分为三个档次,将获得市、省、国家奖项原统一60分分别提高至70分、90分、110分,吸引更多拥有真技术、高才能的优秀产业人才入户东莞。三是提高投资纳税指导分值。“个人投资”和“个人年纳税”指导分值提高1倍,进一步鼓励投资纳税行为,吸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新莞人入户。四是小幅提高地区引导加分。解决甲类与乙、丙类镇街申请人数严重不均衡现象,2012年乙类、丙类地区引导加分分别从15分、30分提高至25分、40分。五是增设企业引导加分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先创优、多做贡献,吸引和留住优秀企业及人才,将社会认可度高、贡献大的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企业,近5年获得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的纳税大户企业纳入企业引导,给予10分指导分值,使分数受惠到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工作满3年的员工。六是增设选拔考试加分项目。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厅关于从异地务工人员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等有关规定,考生考试成绩在所考职位(组)规定名次内给予直接入户或者适当加分奖励。七取消正处级表彰奖励加分。参照省积分制入户最新政策,取消近5年获得东莞市正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指导加分。八是缓解大城区入户压力。针对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申请及入户人数明显多于其他镇的情况,缓解大城区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压力,适当平衡地区差异,缩小镇街间积分制入户人数差距,在大城区拥有自有产权居所指导分值从30分降至10分。九是将万江区纳入甲类镇街。2010年万江区积分制入户156分分数线,全市排名第二,比其他乙类镇街平均66分分数线高出90分;2011年万江区纳入乙类镇街,申请人数670人,比乙类镇街平均250人多420人;且我市城区发展规划中万江属于4城区之一,区位优势明显区别于其他乙类镇,须纳入积分入户甲类镇街。
 
             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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