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春节补贴 > 2024东莞返岗交通补贴是个人申请还是企业申请?
2024东莞返岗交通补贴是个人申请还是企业申请?
2024-02-05 10:16【我要纠错】

【导语】:2024东莞返岗交通补贴是由企业申请的。企业收集其外省户籍员工返岗情况,然后向其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2024东莞返岗交通补贴是个人申请还是企业申请?

  2024东莞返岗交通补贴是由企业申请的。企业收集其外省户籍员工返岗情况,然后向其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奖励对象

  在东莞市重点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工作的外省户籍员工。

  东莞市重点用工企业是指在东莞市登记注册的,用工2000人及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及以上的企业。

  补贴条件

  1.员工应当于2024年1月已在该企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时仍在该企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在202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返岗。

  奖励标准

  1.202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17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

  2.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

  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4年2月20日

  申请方式

  本补贴由企业收集其外省户籍员工返岗情况,企业统一向其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拨付至员工社保卡金融账户。企业应于2024年3月11日前完成企业内部公示并按本指引要求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冼先生 0769-23064223

  【推荐阅读】

  2024东莞春节发放返岗交通补贴及新增就业补贴相关通知

  2024东莞春节暖工稳产促消费最新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春节福利】,即可获取2024东莞春节留莞过年相关补贴和过年福利。

手机访问 东莞本地宝首页

  • 2024东莞春节新增就业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申请企业持申请材料到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 2024东莞春节返岗补贴申请材料

    2024东莞春节返岗补贴申请材料需要提交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贴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外省户籍返岗员工考勤记录、企业公示结果报告及公示情况照片。

  • 2024东莞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请条件

    2024东莞春节返岗补贴申请条件为员工应当于2024年1月已在该企业参加社保,在2月12日(农历正月初三)至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一)期间返岗。

  • 2024东莞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多少钱?

    2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2月18日至2月20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

  • 2024东莞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怎么申请?

    企业收集其外省户籍员工返岗情况,然后向其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 2024东莞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标准(补贴多少钱)

    2024年2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2024年2月18日至2月20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

  • 2024东莞春节发放返岗交通补贴及新增就业补贴相关通知

    对春节期间返岗的重点用工企业外省户籍务工人员发放交通补贴,2024年2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2月18日至2月20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

  • 2024东莞春节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下载入口

    2024年2月10日至3月9日期间,企业招用初次在我市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参加社保满3个月以上,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 2024东莞春节新增就业补贴申请材料

    2024东莞春节新增就业补贴申请材料包括《2024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 2024东莞春节新增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企业持申请所需材料到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 2024东莞春节新增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申请企业持申请材料到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 2024东莞春节新增就业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在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