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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特定门诊续审 12月9日开始
2013-12-06 11:45【我要纠错】

  明年医保特定门诊续审手续将从12月9日开始。续审将按不同群体,分批分类办理。市社保局表示,以下几类人员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续审手续。

  ●“已批复特定门诊病种中同时含有基本险和补充险的特定门诊病种”的参保人和“需变更选定医药机构等特定门诊信息的”的参保人,要在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31日,持《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原件、近期门诊或住院病历、近期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就近的社保分局办理续审。

  ●“2013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参保人,也是持以上资料,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到就近镇(街)社保分局办理。经社保部门随机抽取需要办理续审手续的参保人,续审手续另行通知。

  除了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需到社保部门办理2014年度特定门诊续审手续,市社保局将按有关规定统一批量续审,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原《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仍可继续作为特定门诊就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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