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相关规定,东莞市2023社保年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546元。
》》》2023东莞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最新)
如下表所示:
(图源:东莞社保)
待遇提高:
随着相关基数的上调,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等相关的待遇也将相应调高!
温馨提示:
因缴费标准调整,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拓展阅读
根据省统计部门统计,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807元。其中,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0449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为7577元;第三类片区(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为7077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6983元;2022年全省及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详见附表,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471元。请各市以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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