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未就业配偶生育(或终止妊娠)前受理申请,申请时生育保险在正常参保状态等。
生育保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未就业配偶生育(或终止妊娠)前受理申请;
(3)申请时生育保险在正常参保状态;
(4)未就业配偶已办理失业登记或由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未就业证明。
注:未就业配偶需要办理生育登记。
二、办理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纸质,1份;
(2)《东莞市生育保险承诺告知书》原件,纸质,1份;
(3)病历资料复印件或《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复印件,纸质,1份;
(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纸质,1份;
(5)结婚证复印件,纸质,1份;
(6)配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纸质,1份;
(7)配偶生育前由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纸质,1份。
三、办理地点
全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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