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手续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盖公章)
(2)工商执照(工商变更证明)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手续
(1)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表》
(2) 法律文书或有工商部门有关注销文件
(3) 地税部门的注销证明文件
(4) 《社会保险登记证》
注: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必须办理了工商和地税的注销后再办理社会保险注销。
东莞医保门诊共济多久生效报销?
2024-04-07 15:37 来源:东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