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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及注销?
2013-11-17 07:28【我要纠错】
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手续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盖公章)

(2)工商执照(工商变更证明)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手续

(1)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表》

(2)                法律文书或有工商部门有关注销文件

(3)                地税部门的注销证明文件

(4)                《社会保险登记证》

注: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必须办理了工商和地税的注销后再办理社会保险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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