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医保共济是指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一般包括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支付范围。
东莞医保门诊共济是什么意思?
门诊共济保障是通过加强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统筹机制,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相应提高门诊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实行统筹共济,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为进一步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更好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水平,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各地市按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医疗保障部署,同时,结合参保群众医疗保障的诉求,在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以内,对我市门诊统筹机制作出调整,提高我市医疗保障门诊共济保障能力。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改革后最大的变化是,东莞将在坚持分级诊疗制度的前提下,推行门诊就医点“一人一主点一辅点”。即参保人可在本辖区内的定点社卫机构中选定1家为主门诊点,签约家庭医生的,还可增加申请1家市内定点社卫机构或定点医院为辅门诊点。到辅点医院看病,可以无需通过社卫机构转诊直接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上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而在定点社卫机构就医的,则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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