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东莞生活垃圾共分为四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第一大类|可回收物
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织物类、电子废弃物类等。
第二大类|餐饮(厨余)垃圾
指在食品加工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剩饭剩菜、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易腐的垃圾。
第三大类|其他垃圾
除可回收物、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食品袋(盒)、废弃保鲜膜、废弃纸巾、废弃瓶罐、灰土、烟头、宠物粪便等。
第四大类|有害垃圾
指存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害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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